LABUAN 納閩
納閩國際商品貿易業務
與馬來西亞石油資源公司攜手推出的全球貿易激勵(GIFT)計劃旨在把馬來西亞定位為區域性的油氣貿易和存儲樞紐。根據該計劃,通過設立納閩國際商品貿易公司來提供一系列激勵措施,包括激勵貿易人員和貿易公司將馬來西亞作為其國際貿易基地。納閩國際商品貿易公司通過關注市場的視角和需求而結構化。
納閩國際商品貿易業務是指以除馬來西亞令吉以外的任何貨幣進行石油和與石油相關的產品[包括液化天然氣]的貿易。
準入要求
欲依據全球貿易激勵計劃在納閩開展國際商品貿易業務的任何具備資格之人均可向納閩金融服務局申請依據該計劃開展這類業務活動的執照。資格標準包括以下內容:
(1) 年營業額至少為1億美元
(2) 向馬來西亞實體支付的年度當地開支至少為300萬馬幣
(3) 聘用至少三位專業貿易人員。
申請要求
申請者須設立依據1990年《納閩公司法案》成立和注冊的納閩公司。
經營要求
·須具有足以與其經營和活動相稱或滿足其經營和活動要求的資本/流動資金·須在其信頭、信紙和其他文件(包括包含其名稱的標牌)上清楚地注明其是依據2010年《納閩金融服務與證券法案》被認定為“納閩國際商品貿易公司”的,并注明其許可編號
·須確保它的注冊辦事處是位在納閩的納閩信托公司之的辦事處,但允許其在馬來西亞的任何地方設立經營辦事處和經營業務
·須確保經營業務時具有正當企業治理并且有適當的風險管理框架;并遵守納閩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適用法律
(1) 1990年《納閩公司法案》
(2) 2010年《納閩金融服務與證券法案》
相關指南/通知
關于依據全球貿易激勵計劃設立納閩國際商品貿易公司的指南
- 來源:Labuan IBFC 日期:2019-09-09 16: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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